為因應監所收容人逐漸高齡化、重刑化、人權化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研修,如羈押法修正、被告權益日漸重視、以及男女平權的思維等,法務部特地針對上述的四種不同型態矯正機構做建築型態、空間配置、內部設施的研究與規劃,針對研究的結論與建議,摘述如下。

結論與建議(摘要)

一、在醫療監獄部份

1、建議北、中、南各擇一矯正機構設置醫療專區,以地區醫院層級為標準,其餘監所則設置醫務中心,醫療專區建議以委外辦理為宜。

2、住院以考量男、女兼收設計為宜,包含女性重症者專區。

 

二、老年監獄部份

1、與醫療區比鄰、教區、作業工場設於專區內。

2、綜合無障礙設置指引

3、設有復健室,包含物理及職能復健設備

4、設有護理之家

5、設置心理諮商室

6、設置臨終關懷空間

7、空間應符合國內無障礙設計規格

 

三、新式看守所部份

1、舍房單元可參考新世代監獄建築分散式模式設計

2、都會區看守所特點

(1)、兩層囚室沿舍房四週配置、中央空間挑高、放風運動空間設於室內

(2)、與法院共構以節省提解人犯戒護警力時間

3、收容人處遇設施

(1)、收容面積略大於受刑人之0.7坪

(2)、提供活動是塑膠桌椅、或固定式不鏽鋼、混泥土製桌椅。

(3)、室溫攝氏30度以上,開放空調

(4)、圖書館及運動設施設置於教區

(5)、視聽器材設置於舍房或教區

(6)、吸菸處所設置於室外

 

四、超高度安全管理監獄部份

重點在嚴格獨居與利用電子監控設備

1、 單獨監禁與超高度安全舍房

2、 尖端科技與設備

3、 嚴格出入管控

4、 不提供作業工場

5、 外部空間平面配置

(1)、外部圍牆建議6公尺

(2)、內圍牆為一層刀片蛇籠、與外圍牆距6至9公尺寬、設置微波或紅外線偵測器。

(全文摘自於法務部99年12月14日出版之 98年度研究計畫—執行研究單位  華夏技術學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矯正署 的頭像
    矯正署

    各地監獄建築欣賞

    矯正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