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二十三日判決,加州監獄的過度擁擠,造成囚犯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與死亡」,違反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案中,「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之規定,因此判決加州政府必須在未來兩年釋放三萬七千名囚犯,或採取其他改善監獄過度擁擠的措施。加州官員表示將遵守判決,但不希望以釋囚方式符合判決要求。
收治8萬人 卻塞了14.5萬人
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五票對四票,維持這項美國史上最大釋囚案之一的原判。大法官甘迺迪指出,加州監獄提供給受刑人醫療與心理健康的照護,已低於美國憲法要求的合宜標準。加州三十三間成人監獄原本設計收治八萬人,目前則塞進了十四萬五千人。
「不人道」54人共用一廁
甘迺迪指出,自殺的受刑人長期被關在電話亭大小的牢籠、七百名囚犯只配給一名醫師,重病患者在輪到看診前就病逝,五十四人共用一間廁所。他引述前德州監獄主管的見解,此人造訪加州監獄後,形容加州監獄「可怕、不人道,超乎其逾三十五年獄政工作的見聞」。不過,四名反對的大法官抨擊說,甘迺迪「拿加州人民的安全冒險。」他們預料該判決將導致刑案攀升。
二十三日的判決,源自於一九九○年與二○○一年加州囚犯提出的集體訴訟。二十三日判決出爐後,判定加州仍需減少三萬七千名獄囚。加州獄政局局長卡特說︰「我們的目標是完全不釋放囚犯。」他說,當局計畫將輕罪犯轉至郡立監獄、煙毒勒戒所及其他各類犯罪督導措施,然而這項計畫經費高達兩億零兩百萬美元,對財政困窘的加州政府更形壓力。他說,加州政府無法獨力完成移監事宜,因此釋放囚犯可能性增大。〔編譯魏國金/綜合二十三日外電報導〕
加州監獄被令瘦身兩年內要少三萬三千人犯
美國最高法院諭令加州減少關押的人犯數量,以紓解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獄中人口過剩會增加暴力、疾病以及死亡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加州監獄裡現在關押了超過十四萬人犯,最高法院諭令把它減少到十一萬以下,換言之,它必須在兩年內減掉三萬多人。獄方可以透過把人犯分散到其他地方,或是放寬假釋條件來達成這個目標。
上周末加州發生兩起監獄暴動,聖昆丁監獄兩百名人犯在餐廳打群架,造成四人受傷。沙加緬度的州立監獄前一天也發生暴動,有兩個人受傷。監所人滿為患的問題,益發引人關注。
加州監獄人口暴增,和多年前開始加強刑罰有關,現在有所謂「三振出局」的規定,重刑犯的累犯,三次犯行就將終身監禁。截至五月中為止,加州33所成人監獄總共關了14萬三千人,而依照當初的設計,它的最大容量是八萬人。(中廣新聞網 2011/05/24)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