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機關舍房型態與興建標準

目前國內的監所的建築形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菱形或口字形  "□"

二、日字型    "日"

三、電線杆形 "干"

四、放射狀形 "米"

五、獨棟式形、合院式、其他。

    依照美國聯邦政府對於監獄體系的三種目標:一、使獄中人犯了解權威,二、灌輸人犯道德觀念,三、提昇監獄職員士氣(Allen 1989,p 8)

    我們首先可以了解,藉由監所的建築配置所形成的物理監控環境下,最能使收容人對於監所權威感到威嚇作用。因此,監所的建築形式自古以來即以應報威嚇理念設計,而有黑牢之稱。近來因各種人性化處遇觀念日趨建立,因此有特殊處遇之空間需求,例如獨立的戒治處所空間設計等。日後更可能朝三振法案之超級監獄、老人監獄之需求而規劃設計不同種類收容空間。

    其次,根據上述目標,我們也必須注重職員之工作場所空間規劃,以提供同仁休息與活動空間,這與收容人的空間設置是同等重要的。

    此外,現代的監所建築空間配置則是著眼於下列三點目標,一、戒護上可以達到最安全及人性化管理,二、空間上獲得最佳之物理環境品質,如通風、採光等,三、提供員工最舒適的空間環境。依照上述三大目標興建標準之監所建築,是近期監所規劃設置的統一目標。

    在法務部「監院所建築新建面積標準研究」中指出,首先針對監獄戒護安全部份,監院所的主要功能在於戒護管理,以安全性為最重要之考量,主要空間配置必須注意下列幾點(重點節錄)

一、   行政空間與戒護管理應與分開

二、   不同戒護管理應有所區隔,例如高度、中度、低度管理。

三、   收容人生活空間(舍房、工場、運動場、教室等)採簇群式設計,避免其串連。

四、   戒護管理中心(中央台)應配置於便於支援、監控、管制地點。

五、   配合戒護建築往高層樓發展,此時垂直動線配置與升降設施必須特別注意。

六、   收容人之動線與運輸動線必須明顯區隔。

 

其次,針對最佳的物理環境上,應注意下列三點

一、建築物朝向避免南北軸配置,以防強烈西曬,同時增加採光。

二、利用區域性風向導入自然風

三、建築物之間棟距不宜過近,避免干擾

 

最後,針對舒適的工作環境部分有以下四點建議

一、行政戒護空間與職員生活空間要區隔

二、職務宿舍之數量要適宜

三、停車空間與數量要切合實際區求

四、文康休閒空間與備勤室要結合以增加使用率。

 

經查目前各監所的舍房空間配置型態,

一、採菱型或口字型的有中監、屏監、彰監、中女監、台東監、南投所、桃少輔、彰少輔、北少觀、東成與岩灣。

二、採日字型的有高監、桃監、雲監、宜監、澎監、嘉所、屏所、中少觀。

三、採電線桿型的有北監、南監、基監、綠監、北所、中所、南所、高所、基所、泰源。

四、採放射型的有花監。

五、其餘的多是採獨棟式建築,比較特別的是外役監獄多採合院式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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